| 招标文件编号 | QFH202512-01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
| 标的内容 | 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
| 预算限额 | 单次省内尽调7万元(含),省外尽调8万元(含),年度总额45万元(含)。 |
| 标书获得方式 |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0日18:00前发送确认参加投标意向和公司营业执照至联系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易先生 邮箱 :qfhcg@qfhchina.com |
| 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5年12月10日18: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邮件发送联系人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于2025年12月11日18:00前在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00时前)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联系人: 易先生 联系电话:8898-8007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8898-802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子基金尽调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内包括咨询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2.投标人曾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政府引导基金尽职调查等服务业务(以参与过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尽职调查为佳),具备丰富尽职调查及相关中介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投资业绩,健全的工作制度和风险评估流程; 3.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团队负责人1名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团队成员简介,律师执业资格证或基金从业资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 |
| 报价要求 |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费、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税收、监理费等,含谈判中重新报价。 |
| 现场沟通会时间 | 经评审入围的投标人需参加现场沟通会,沟通会暂定回标当周,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做好准备。 |